1、地点:武汉江岸区 2、具体情况:该区幸福时代小区于2024年3月1日开发商收房,我作为业主在房子空置了将近一年,在2025年2月去物业拿钥匙收房,物业拒绝,说需要支付从开发商收房的物业费 3、诉求:(1)武汉市物业条例是如何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2)如果报警无果,物业仍然坚持他们的想法,我们作为业主如果需要起诉,如何取证?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02-23 12:00:19155*****705
1、地点:武汉江岸区 2、具体情况:该区幸福时代小区于2024年3月1日开发商收房,我作为业主在房子空置了将近一年,在2025年2月去物业拿钥匙收房,物业拒绝,说需要支付从开发商收房的物业费 3、诉求:(1)武汉市物业条例是如何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2)如果报警无果,物业仍然坚持他们的想法,我们作为业主如果需要起诉,如何取证?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