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车辆在没有交通灯的时候,在斑马线处撞上了一个骑电瓶车的人。当时电瓶车是直接在马路边冲出来的,汽车是在安全速度和安全行驶的时候作出了紧急避让,当还是撞到了,事后立即叫了救护车和交警。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交警才给出认定责任书,判定了同等责任。我的疑问是: 1、在车辆安全的情况下以安全速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下行驶,并且时候作出了相关措施,但是交警判了同等责任,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可以上诉吗? 2、交警一个多月才出认定责任书,有没有工作上的失职?
交通事故广东省-佛山市2025-02-20 12:42:3913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