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债权债务>咨询详情

2028年9月,我与郑州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网贷合同,合同约定会以贷款的形式为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进行培训,但是这笔资金我并不清楚其去向,在我的个人账户上亦没有任何流水记录,后经同期受骗的同学多方查证,这笔贷款属于高利贷,并且合同中提供贷款的机构小恒钱包并不具备放贷资格,且其主体公司已于2022年被有关部门查封倒闭,现有人员收集到我的个人信息,要求我户籍工作人员提供户籍信息等资料,请问我需要提供吗?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上海市2025-02-14 12:31:26159*****751

分享

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7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个人或者公司你可以不提供
    回复于 2025-02-14 12:32:54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44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5-02-14 14:37: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网络贷款需谨慎,利率超过LPR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4 18:14: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提供。你应立即报警,说明情况,同时可咨询当地律师,寻求专业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于 2025-02-14 19:48: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2-15 17:00:26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