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债权债务>咨询详情

借了高利贷和裸贷,已经给对方转了本金和利息,被对方以转发视频威胁,勒索,要求让我再给钱

债权债务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1 16:56:05183*****11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这种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你之前转本金和利息若超法定利率,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别再给对方钱,应立即收集好转账记录、对方威胁勒索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据,然后去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依法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1-11 16:59:41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54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不管是否结清,都可以报警处理。对方明显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
    回复于 2025-11-11 17:18: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高利贷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裸贷以裸照或视频作抵押违反公序良俗,抵押条款无效。对方以转发视频威胁勒索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贷合同、转账记录、威胁信息等,立即报警。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11 18:46:3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提供相关线索报警
    回复于 2025-11-12 09:09: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11-12 11:01:22 咨询他

债权债务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