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是2005年11月结的婚,现在共同拥有一套房(市场价值约50万),两台车(市场价值约53万),一个儿子(今年二月满十八岁),一个女儿(14岁),我老公担任法人代表,名下有两个公司(目前倒欠债,已被限高),我担任法人代表名下两个公司(由我老公在正常运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离婚,如果所有一切全部归我老公,我只要跟两个娃儿保持联系,我老公应该给我多少钱才合理,以及离婚以后我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具体怎样操作才能双方顺利离婚,以及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谢谢!
婚姻家庭四川省-泸州市2025-02-12 09:10:49187*****790
律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