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已和男方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本人),孩子目前三不到三岁。我即将将孩子送到小托班,按照协议规定,孩子的父亲一周有三次探视权,他要求一次探视满24小时,但是我觉得这已经影响到了孩子正常的小托班生活。我说他放学之后可以接走,第二天送到小托班,但是他不认可,他觉得我在占用他的时间。他如果强制要求不上小托班进行探视(在他家满24小时),这样是不是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生活?我可以报警拒绝他的探视吗?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5-02-10 20:46:52153*****636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父亲要求不太合理,可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调整探视方式,以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为宜,不可直接报警拒绝探视。
    回复于 2025-02-10 20:50:2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