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意外离世,有三段婚姻分别三个子女,其中大的是女儿已成年 两个儿子未成年 。现在她本身是单身状态。父母亲已经离世,还有一个哥哥和姐姐。死在外地出租屋,派出所都联系亲属联系不上 或者联系上不愿意去处理后事。 1-第三段婚姻离婚时有写离婚协议,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女方个人所有的, 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女方所有,待女方死后由小儿子继承)。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 2-已知大女儿愿意去处理后事,通知了小儿子爸父亲(还未成年),父亲回应不愿同姐姐一同去处理后事,大儿子联系不上(未成年)。大女儿想要得到她剩下的遗产 需要怎么做? 是否需要签写放弃一切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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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735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有效。大女儿可先处理后事,然后与小儿子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遗产,无需签放弃继承协议。回复于 2025-02-06 17:21: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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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2-06 17:27:41
现在就是可以直接办理后事,如果小儿子来要房子,可以起诉他?需不需要保留什么证据?如果来要房子了,是不是大女儿处理后事的费用和去世的那位母亲外面借款费用都要算在里面?一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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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2-07 10:47:26
虽然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死后继承的条款,本质上属于遗嘱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因此,该条款虽有约束力,但最终仍需通过合法的继承程序来实现。大女儿可以主动联系其他继承人(两个未成年儿子的监护人)协商遗产分配事宜。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办理继承公证或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大女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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