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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是县城里的自建楼房,共4层高,大门朝前开。前排房屋也是自建楼房,也是4层高,大门也是朝前,前面是一条稍微大一点的通行道路;小门朝着我家。最近,前排的房屋主人,找我家反馈说,前排和后排的间距大概6米,是公用区域,应当一家一半。我家不能在靠近前排的地方停车或者砌房前的路面或者我家平时拜佛烧纸也不能超过这个界限。但是我家房前的下水管是分布在靠前排的那部分空地。因为附近都是这样的楼房,其他家目前也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想咨询一下对于这种前后空地的纠纷属于哪个法律管理范畴,我家可不可以使用间距的空地,在双方都没有这块间距的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

其他福建省-漳州市2025-01-28 23:57:2418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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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由民法调整。在不影响前排的情况下,你家可适当使用空地。双方应协商解决,明确各自使用范围和界限,避免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社区或相关部门调解。
    回复于 2025-01-28 23:59: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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