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在某公司任职,是一家空壳公司,合同工资是6000每月四个月没发工资,报销也没给报,社保也没有购买,贷款上班后面实在顶不住就收取了客户货款54000元 其中工资24000,报销款20500,提成7500,回家高速费加油费2000,现在这家公司给我发律师函说我收取客户货款108132,要求我返还108132,但是事实并没有这么多,只有54000元整我这边都有记录的,这是都是我合法应得收入,请问我是否需要返还?
劳动争议湖北省-黄冈市2025-01-23 22:42:4515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