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物业不作为,我没交物业费不属于恶意拖欠。物业也没有来调节,今天收到一条个人号码短信:明志法务受金科物业委托,就你拖欠集美郡物业费的事宜,财产保全函件已经下发,年初将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届时将影响你日常消费的支付,请知悉。为减少你的诉累及不必要的麻烦,请尽快联系物业管家缴清物业欠费! 求帮忙:要不要理会?法院不调节听一面之词就会下财产保全函件?不需要开庭?请律师帮忙回答。

其他辽宁省-大连市2025-01-21 18:30:02188*****691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7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正常来说,这种只是催缴措施,起诉到法院是会收到传票的。
    回复于 2025-01-21 18:33: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建议先联系物业了解情况,核实函件真实性。一般法院会审查,不会只听一面之词。若情况属实,尽快缴清欠费,避免后续麻烦,也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建议。
    回复于 2025-01-21 18:33:5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5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以法院的文书为准,其他的可以不用管。
    回复于 2025-01-22 12:51:5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4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