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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一套公寓,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会在小区楼下建一个沃尔玛,且售楼部的沙盘上也标注了公寓的裙楼为沃尔玛位置、售楼部也公示了沃尔玛相关文件但是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且购房合同的附件中约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与售楼部的模型不作为合同约定内容。交房房后开发商以沃尔玛退出中国为由停止了沃尔玛位置的裙楼建设,在自媒体上公示了与沃尔玛的解约通知,告知后续会引进其他商家。一审诉求1、解除原购房合同,退回房款及相应费用;2、补偿购房款的利息费用;3、被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法庭一审驳回,现在问大家是否有继续二审的可能?

房产纠纷湖南省-长沙市2025-01-20 18:10:0213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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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45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审法院已经驳回,在没有其他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很难翻案,你可以裁量一下必要性
    回复于 2025-01-20 18:12:2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有继续二审的可能。可收集新证据,如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证明其未履行承诺对购房有重大影响,以此争取改判。但具体还需综合各种因素判断。
    回复于 2025-01-20 18:13: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2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需要根据法院判决认定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来分析。
    回复于 2025-01-20 18:52: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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