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我和丈夫是办了离婚证的,但是我们有一个租的店铺是共同经营的营业执照有一张我的一张他的,收款一直用的是我的二维码,近期他的一个女性朋友拿她的二维码来我店铺收钱,收了十四万多走,这个我能告那个女的吗? 然后在23-24年之间我前夫给这个女的转了十几万他能追回吗? 还有我前夫说要复婚但是清理下外债有24万,这我该怎么处理对我有利?
其他福建省-三明市2025-01-18 12:51:05136*****525
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