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从左侧超车后迅速进入右侧的人行横道路口,导致受害者追尾失去平衡后脸部着地,当场昏迷送医救治,医生诊断脸部/膝盖损伤,上颌压根折断,治疗费用预估1.5万。从监控录像来看肇事者基本全责,交警对事故责任鉴定中。肇事者为在校大二学生,其监护人父亲以儿子满18岁为由,拒绝支付1.5万的医疗费,最多支付1万。若不能达成和解,可以走申诉流程打公司。针对这种情况,其监护人父亲有责任赔偿1.5万的医疗费吗?若由肇事者赔偿,怎样才能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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