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产中介 卖了一套房子 业主是台湾人 委托公证我们帮他办理过户手续 然后我们找到买家 签订了合同 现在交易过程中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我们签订合同时 房子的产权是清晰的 现在联系业主不接电话不回微信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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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801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如果是已经支付放款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回复于 2025-01-07 15:56: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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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1-07 15:58:00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如果在过户时发现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买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以及《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四个要件,提起执行异议以排除强制执行。具体条件包括: 在人民法院查封该房屋前已经订立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 已经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 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 如果买家购买的是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并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且已支付的价款超出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还可以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执行异议以排除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购房人签署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可以凭借该“预告登记”要求停止处分房屋,在符合办证条件下,还可以主张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在具体操作上,建议在购买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前,尽快与律师合作,对房屋的状态进行审查,并在发现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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