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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昌,时间 2024 年 12 月 24 号凌晨一点左右,楼下邻居用力过猛的敲门,我被吓到了,没有开门,于是 2 分钟过后,楼下邻居直接拿菜刀,砍我家门 门已经被砍出了一条裂缝,后面我报警了,警察来处理案件,楼下邻居说我们明天晚上 1 点多左右有规律的敲地板,影响了他作息,但是我们并没有敲地板,我说,我前天没在家,问他听没听到声音。他说也听见了。他说,每天都听见了,并且还确认说是我们敲的,当时警察在 因为他住我楼下,我当面说不追究责任 是因为怕被报复,当天晚上吓得也不敢回家住,但是他现在犯这个事,做完笔录就出来了。我这边的话,是想进行一个起诉,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是否可以继续起诉,

其他江西省-南昌市2024-12-25 16:30:5213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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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虽当面说不追究,但情况有变可反悔。收集证据,如门被砍坏的照片等,证明其行为对你造成伤害和损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4-12-25 16:32:4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精神损害的话,这个主张不了,你只能起诉对方骚扰你
    回复于 2024-12-25 16:54:04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提供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4-12-25 16:57: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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