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厂区道路上,原本4车道,因道路施工,变为两车道,我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右前方有一辆公交车,我便绕过公交车,此时有一辆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与我发生碰撞,事发当时我已失去行动能力,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软组织挫伤,医疗费,都是我自己自费,人在卧床休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警官,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判定我为全责。

交通事故山西省-长治市2024-12-24 16:07:37183*****711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1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4-12-24 16:16:3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定责不服,要尽快去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4-12-24 18:00: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判定不太合理。你可申请复议,说明当时具体情况,如公交车阻挡视线等,争取改变责任认定。同时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医疗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
    回复于 2024-12-25 00:04: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25 17:36:0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