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
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因为要小孩,逼我做试管,我不答应,因为我们年纪都四十多岁了,考虑到好多实际问题拒绝要孩子 ,他提出离婚,我们共同生活四年,有夫妻之实,请问这种情况下彩礼用不用退还

婚姻家庭湖北省-黄冈市2024-12-17 16:52:57159*****692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共同生活四年且有夫妻之实,彩礼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予。但具体还需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4-12-17 16:57:5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2-17 17:03:41

      具体是要看哪些方面的实际情况呢?

    • 律师回复: 2024-12-18 12:43:01

      大概率不用退,如果要退也只象征性的退一小部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12-17 17:07:3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2-17 17:26:18

      那什么是适用于第二第三条的情况下呢?

    • 律师回复: 2024-12-17 17:28:15

      男方起诉离婚的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