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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四月,需要返还彩礼吗

婚姻家庭河南省-商丘市2024-12-12 11:19:1018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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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4-12-12 11:19: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事实上有没有共同生活呢
    回复于 2024-12-12 11:20: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夫妻,原则上离婚时不需要返还彩礼。您提到的情况是结婚一年四月,属于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情形,因此,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12-12 11:21:40 咨询他
  • 张永辉律师
    月帮助7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了吗?
    回复于 2024-12-12 11:40:19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4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领证,共同生活了一年多,一般不考虑了,具体的还需要看一下离婚原因,对方给付彩礼的经济状况,
    回复于 2024-12-12 12:04: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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