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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所在的公司拖欠工资,时间较久,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我想跟公司通过《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接触劳动合同,有两个诉求,一个是补齐拖欠的几个月工资,另外我在公司工作有3年了,想要一笔3个月的经济补偿,这两个诉求是合理的吗? 另外我想了解下,关于经济赔偿这方面,是否需要再我的通知书里面明确出来,比如我想要几个月的赔偿,具体多少钱这样

合同纠纷广东省-惠州市2024-12-09 13:14:0713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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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的诉求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拖欠工资,您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齐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工作满三年,您可以要求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通知书中应明确提出您的诉求,包括拖欠工资的金额和希望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回复于 2024-12-09 13:16:39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你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24-12-09 13:16:4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单方面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里面要写清楚你的诉求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回复于 2024-12-09 14:13: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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