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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看中一套房子,期房开发商宣传的是和我们这里的附中有合作,不在片区内但是拿着购房合同到时可以直接到学校上学,6月的时候交了1万元的意向金,11月的时候交了1万的定金,签署了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写的定金是1万元。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 想退定金 开发商不退。 我查询了一下开发商11.20日的时候才有预售证,6月份收取意向金的时候他们还没有预售证的 定金支付的时候他们有预售证了。这种情况我是否是可以投诉举报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么,或者意向金

其他河南省-新乡市2024-12-04 18:07:151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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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后面取得的也是有效的
    回复于 2024-12-04 18:12: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的意向金应无条件退还。您的情况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定金部分,由于开发商在您支付定金时已取得预售证,是否退还需根据认购协议内容判断。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4-12-04 18:43: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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