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蓄意辞退,年初续签空白合同,时机成熟后先发违纪劝退通知(请假多,不存在请假多,因为都是周末请假),然后不到一周再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没有写明具体哪天解除,但通知有公司落款和日期以及盖章,请问确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可以以落款日期(也是收到通知日期)之日吗?是否还需要再待一个月,怕被认为自动离职。公司还催办理离职手续,实际上要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面非常多限制条款,还要我承认双方协商一致,不然不给n+1。实际上从始至终我都没同意,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现在我既想先拿到n+1,以后再争取违法解除剩下的n,请问我需要如何应对。另外收到通知之后我只要了电子版劳动合同,是否要公司给纸质原版。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11-29 11:04:5415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