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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开会,告诉撤销部门,工作内容不变,融合到技术部,11号因和会计关系好,会计告诉我要降薪,但人事及领导并未通知我,25日,人力告知我单位减员增效,让我30后不用上班,我没有同意,领导也并未正面回应,有什么办法拿全工资,或者可以被迫离职,拿到补偿金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4-11-27 22:49:3517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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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你可向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单位不同意,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4-11-27 23:01:0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1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就保存好对方不让你上班的证据可以去申请仲裁赔偿
    回复于 2024-11-28 09:31: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5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1-28 09:37: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8 12:39: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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