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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3日在同程旅行上买了一张11月17日从沈阳飞厦门的公务舱机票,在此期间同程旅行并未告知我这是次卡(没有相应的里程累计),在今天我要进行里程累计时,被告知这是一张次卡兑换机票,无法累计里程。 以下是我的问题: 同程旅行是否尽了告知没有里程的义务 这算不算消费欺诈 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索要里程或补偿

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2024-11-27 22:25:1413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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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同程旅行未告知机票为次卡,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您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4-11-27 22:32: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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