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职,公司拖欠本人工资多达八九个月,公积金从去年8月开始托缴,并且餐补从去年5月至今未报销,合计金额有十几万。本人与公司多次协商,公司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结清拖欠工资,导致本人生活困难。现在有以绩效为由,从24年11月开始强制扣除本人工资的20%。争对我这种情况,而且还在职,应该怎么才能要回拖欠工资。万分感谢!!!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4-11-27 20:48:3813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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