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在试用期提出了离职 对方要求我再干一个月 出于人道主义我答应了 只是口头上 后续因为一些事情 我已经精神崩溃 不想再继续做 工资是12月15日发11月的工资 请问我从11月26号开始旷工的话 我还能拿到11月26日之前上班时的工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中山市2024-11-26 00:52:20183*****972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您从11月26日开始旷工,理论上您11月26日之前的工资应当支付,但旷工部分可能被扣除,具体比例需参照劳动合同约定。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回复于 2024-11-26 06:10:44 咨询他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以的
    回复于 2024-11-26 09:01:4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3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如果转正之后就需要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不需要单位同意可以正常要求发放工资结算工资
    回复于 2024-11-26 09:02: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6 17:33:48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