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两天因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造成对方“皮下轻微水肿”,也就是淤青疼痛,我垫付我620的拍片费用和15元的医药费(医生说没什么事)后,对方向我索要1w的补偿,合理吗? 如果对方诉讼,我最多可能要赔偿多少钱? 所在城市为福建漳州,谢谢您。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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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律师月帮助15人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你好,如果不严重的话对方要求明显过高,如果不耽误工作最多赔偿一千即可回复于 2024-11-25 22:56:0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11-25 22:58:06
对方说因为疼痛要休息好几天,然后对方是自己开店的,因为疼痛不能开店了,要我赔偿一个月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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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1-25 22:58:52
主张误工费需要有医嘱,具体看出院证明或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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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1-25 23:02:59
目前有三个文件,“急症病例”,“疾病证明书”和ct的“检查报告”,都没有涉及医嘱需要休假多少天,也没有住院,就是开了一点跌打损伤的药,这个医嘱休息的天数是可以患者自己主张的吗,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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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1-25 23:04:08
需要医生根据伤情进行确定,如果严重的话会有注意休息,不适及时复诊之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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