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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义乌市,我与我新客户合作谈成,客户说需要签订合同,但是随后给我们合同电子版,我们打印出来盖上章给他寄过去了,合同上写了先付30%的定金,但是十多天了客户仍未付定金,一直找理由不付定金,但是合同只有一份,还在客户手中,她已经答应把合同寄还给我,我有很多聊天记录证明他们不付定金。该客户是新客户但是此前找我们打了样并支付200元,我们给她开了正式发票。下面是合同补充条款:供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擅自解除本合同等根本性违约行为,向需方双倍返还定金或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的,供方另行赔偿。合同太长,我只复制了部分。请问这个对我们会造成什么影响吗?

合同纠纷浙江省-金华市2024-11-25 10:02:1318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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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已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客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定金,或者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由于合同只有一份且在客户手中,建议您尽快取得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据,并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回复于 2024-11-25 10:12: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1-25 10:21:4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7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现在还不确定对方有没有盖章。
    回复于 2024-11-25 11:09:05 咨询他
  • 田方亮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君安世纪(金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对你们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一、经济方面 - 成本损失:如果你们已经为履行合同投入了一些成本,例如准备原材料、安排生产计划等,客户一直不付定金可能导致这些投入无法获得相应回报,造成经济损失。不过,由于对方未付定金,合同尚未正式有效启动大部分履行程序,这种损失目前可能相对有限。 - 潜在赔偿风险较低:从合同条款看,主要是约束供方(你们)的违约行为,由于是客户未付定金违约在先,目前条款对你们没有直接的违约赔偿要求。只要你们没有在未收到定金的情况下贸然开始大规模生产等履约行为,暂时不用承担高额的违约金等赔偿责任。 二、时间和机会成本 - 时间浪费:在等待客户付定金以及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中,你们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这些时间本可以用于寻找其他更有诚意的客户或者处理其他业务。 - 市场机会错失:如果这个合同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有时间敏感性,例如季节性产品或者时效性很强的服务,由于和这个客户的纠纷导致错过最佳市场时机,可能会有一定的机会成本损失。 三、法律方面 - 证据优势:聊天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不付定金的违约行为。即使合同在对方手中,只要你们能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在法律上能够证明对方违约,你们的权益就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 合同解除后的后续问题:如果对方寄还合同,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双方对合同解除达成了默契。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的纠纷,最好在收到合同后和对方再次书面(如短信、邮件等)确认合同已解除,并且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你们希望这样处理的话)。
    回复于 2024-11-26 10:3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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