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304月至202404月在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宋健波宋老板工地干活,还差85500元工资被拖欠已达两月。曾到当地信访诉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过问题,给我们的回复是年底公司给老板结算尾款的时候给我们钱。这个结果我们不满意,要求宋老板尽快还钱。他承诺的是8月底全部给我们结清的有字据。
律师回复
- 
                
- 
               段双阳律师月帮助64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如果你们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再次与宋老板协商 拿着字据再次与宋老板沟通,明确告知他按照承诺应在 8 月底结清工资,强调你们的困难和诉求,争取让他尽快支付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 1.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字据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情况的证据材料。 2.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进行审理。 3. 劳动仲裁一般会在 45 日内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 15 日。如果仲裁裁决宋老板支付工资,他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仲裁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同样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前面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字据等。 3.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宋老板不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复于 2024-11-01 15:42:24 咨询他 段双阳律师月帮助64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如果你们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再次与宋老板协商 拿着字据再次与宋老板沟通,明确告知他按照承诺应在 8 月底结清工资,强调你们的困难和诉求,争取让他尽快支付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 1.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字据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情况的证据材料。 2.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进行审理。 3. 劳动仲裁一般会在 45 日内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 15 日。如果仲裁裁决宋老板支付工资,他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仲裁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同样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前面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字据等。 3.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宋老板不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复于 2024-11-01 15:42:24 咨询他
- 
                
- 
                
- 
                
- 
                
-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上班中途出去了一个小时扣了我100块钱可以告厂里面吗 
- 
              
                能帮忙出一个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司出到个人去做工伤鉴定的委托书模板 没有委托书伤残鉴定中心不给做鉴定 
- 
              
                与卫健局签订乡村定向委培协议后,分配到乡镇卫生院,但乡镇卫生院并不签订劳务合同,直接分配到村卫生室内,每月不购买五险一金,工资也并不是卫生院发放,这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权益 
-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实习期4000,这个月1号离职的,干了整整一个月,每个月发薪日是28号,一开始来的时候没有说薪资架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活动费 宣传费 昨天强制我们签合同,我们都全程录的音,好在是她嘴上说了这个月不生效(也就是9月),这样的话我到28号能拿到4000吗,他不会给我乱给我扣活动费 宣传费吧 
- 
              
                关于加班费 9月19号已提交仲裁材料11月6号开庭 昨天有收到新的考勤记录 因为自己之前是组长做考勤这块 所以想问下开庭提交的新的考勤材料是提交原始模板的还是我自己之前做的 因为人事之前是让组长做考勤交给人事汇总的 自己做的考勤比原始的更清晰 因为经常会重复打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