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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2024年9月21日住宿于泉州市石狮凤里街道长宁路300-302号的宝狮龙酒店,在住宿期间,酒店卫生间玻璃门突然炸裂,导致受伤,全身多处刮伤,手上一条筋也被割断。在泉州市第一医院紧急处理后,缝了十几针,就随酒店老板回到酒店商讨赔偿方案。2024年9月22日,就赔偿事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酒店老板只愿意赔偿一两千作为医药费。 有医院的诊疗单,12315的投诉回复,12345的投诉详情等等,可否作为证据进行起诉,相关证据需要

其他福建省-泉州市2024-09-26 15:35:4315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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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63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投诉详细算不上证据,住院的病例以及治疗情况,还有和酒店的沟通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起诉酒店
    回复于 2024-09-26 15:39: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6 16:00:0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证明受伤的证据和医疗花费的证据。
    回复于 2024-09-26 16:36: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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