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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车撞了个人,在医院住了十来天,协商给23000元以后的事都不管了,写协议的时候写的跟商量的错了,原本商量的是给23000都没事了后续住院费也不用管,结果写成用管了,这23000也给过了,他们又膏药钱了,请问我可以不给么?他如果告我,我用付么?

交通事故河南省-鹤壁市2024-09-26 12:27:08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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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让对方起诉按实际费用凭票支付
    回复于 2024-09-26 12:34:25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47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有什么痕迹性的证据吗?
    回复于 2024-09-26 13:42:1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9-26 13:42:30

      他们花费了多少住院?多少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6 16:03:1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43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既然已经签订书面的协议,约定清楚了,那就不需要。
    回复于 2024-09-26 17:48: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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