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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大约用2小时的时间为一家企业收运垃圾已经3年了,每用工资900元,未签合同,现被企业辞退,请问能否向企业要经济补尝。

其他四川省-乐山市2024-09-04 21:16:331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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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28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劳务的话 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4-09-04 21:19: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保存好辞退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4-09-04 21:19:38 咨询他
  • 刘毅律师
    月帮助30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最多11个月的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在企业工作了3年,那么您可能有权获得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4-09-04 21:22:57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是兼职吗??????
    回复于 2024-09-04 23:51: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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