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于8月11日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倒,当时在对方单位门口,对方把受害人撞倒后,在受害人舒醒的过程中向后倒车逃回单位院内,遂弃车逃跑,在受害人清醒后,第一时间报警,并等待交警来把肇事车辆拖走,后自行去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发现身上包括头部、腹部、四肢在内发生多处软组织戳伤。请假在家休息了半个月,自从被撞后,一直睡不好,上班精神状态也不好。事情已发生两周多,肇事司机一直未与受害人联系过,且在事故现场时,肇事司机同事曾轮番出来问受害人“你要多少钱?私了”,未问询受害人身体是否有不适,态度极其恶劣,在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肇事司机单位托辞,并未将事发时的视频交由交警,交警出认定书前协调,我该如何争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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