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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与刚下公交车下来的人碰撞了,当时对方说没事,当事人有摩擦,经过半个月时间对方又说呼吸困难,像这种情况怎么样解决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5 20:06:3613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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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应当支付一定检查费用
    回复于 2025-08-25 20:08:2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1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还是报警,由交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8-25 20:12:3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47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让对方拿出证据事故造成的否则可以不管
    回复于 2025-08-25 20:41: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若对方能证明呼吸困难是由此次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者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让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自己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8-26 08:14: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3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26 11:03:2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确认对方呼吸困难是否与半个月前碰撞有关,可让对方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若能证明有关,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包括合理医疗费等。若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起诉,届时积极应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要是证明无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8-27 23:06: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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