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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艺术教培机构负责人 机构开设书法课程寻找了一名书法老师A以分红形式合作,A雇佣了一名老师B来上课。课程结束A未给B结算工资,B多次市长热线投诉我们机构,我多次督促A解决。A至今未解决,现在B起诉我们机构。我们与A有签订合作协议,其中规定任课老师费用由A支付。请问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4-08-12 17:56:3418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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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3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协议上写的是A,那就由A支付、
    回复于 2024-08-12 18:09: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确实是给你们教学的话建议你们垫付,然后起诉合作方
    回复于 2024-08-12 21:07: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13 11:29: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13 16:58: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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