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艺考培训机构进行集训,在六月份正式开始并且交清集训费用,合同写清后续无任何费用,但是老师以孩子使用厨房做饭为由,收取50元做饭费,并要求从八月以后每个月上交做饭费,后又以孩子比其他同学住宿费便宜为理由,想要收取补住宿费900元,孩子没有交费并告知家长,老师回复家长说他们老师之间没有协商好,又不用补交,家长第二天去到培训机构和老师交谈,并产生矛盾,现下要求退费退学,机构老师说他们请律师走法律程序,我们该如何维权
合同纠纷陕西省-西安市2024-08-11 22:05:0817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