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本来口头约定两个月 后来擅自修改合同为一年 本人因为当天有事 找人代签 代签人并没有看清是一年期限 请问这种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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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您的情况中,如果代签人没有看到合同上写明的期限是“一年”,这意味着代签人在签署合同时可能没有意识到合同的具体内容,特别是期限的变化。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 1. **知情权**:代签人在签署合同时是否真正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内容,尤其是期限的变化,这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 2. **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您)后来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签人的代签行为,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反对,那么代签行为可能被视为追认。 3. **撤销权**:如果代签人是善意的,即他们不知道合同内容或合同的期限实际上是“一年”,那么代签人有权撤销合同。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 **赔偿责任**:如果代签人是善意的,他们可能有权要求行为人(您)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赔偿。 5. **过错责任**:如果代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您没有授权更改合同,他们和您可能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回复于 2024-07-22 22:32: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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