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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被禹城市政府拆迁了一间住房,房屋面积19.8,另外厨房8平方米,还有一个小院,总供面积约38平方米,因为我是无房户,按政策应该补偿到46平方米,但现在安置办工作人员说如果我要楼房可以给46平方米,如果要現金只能按19.8平方米给钱,我想问一下国家政策是要求这样吗?再说我整个院子是38平方米,按当时拆迁政策百分之63计算的也应该是24平方左右,也不能只是19.8呀,我这问题在去年十月份反映到12345了,当时安置办也同意给我按46平方米,如果不要楼可以转让面积,因为当时已经已经没有要面积的了,所以就又拖到現在,可是前些天我打电话给安置办工作人员,他说又变了,就是上面说的那样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06-14 13:11:0313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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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6-14 14:35:08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你好,目前有时间,可以直接进 行沟通的。
    回复于 2024-06-14 15:01:19 咨询他
  • 但云蕾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诉讼,祝好
    回复于 2024-06-17 13:50: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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