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经济金融>咨询详情

本人于2024年5月1日 在“快手”平台购买了商家“石家庄飞飞小店”的一款电动车挡风被, 收到货后,发现实物与图片款式,图案样式,面料材质做工,均不符合,并且没有任何合格证,跟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商家拒绝,商家承认发过来的图片和实物不符合,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但是拒绝做出赔偿,说什么发货是随机的,但是商家无论在链接里面,主图详情页,介绍页,款式选项中。均无说明,本人就是因为看见主图款式,才下单的,如果随机发货,本人是不认可的,随机发货与主图款式不一致,严重影响和误导了我购买此商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商家涉及虚假宣传,按照第55条,我要求退一赔三赔偿五百元,并对三无产品做出惩罚

经济金融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05-21 14:40:26137*****943

分享

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63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12315投诉反馈
    回复于 2024-05-21 14:45:5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5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那是要去工商部门投诉 ,然后再去法院起诉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1 14:48:37 咨询他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0
    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务所
    去工商部门投诉和去法院起诉。从业多年资深律师,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全面分析研判,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1 16:10:5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5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经济金融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