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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7号,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伟满停车场烧烤店 2.在10月18号我向我们店长申请离职,是口述并未录音,半个多月了,到现在11月7号他都没招人顶替我,今天11月7号我跟他发生争执,我直接离开不干了 3.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还能要到工资吗,他是否能不给我发工资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金华市2026-11-07 18:21:161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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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1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能要工资。你实际干到11月7日的工资,店方应依法结算,不能以没招到人为由不发,也不能随意克扣。 2、你口头辞职证据不足,11月7日直接离开,店方可能按旷工处理或主张损失,但已提供劳动的工资仍应支付。若主张你造成损失,需另行举证,不能直接抵掉全部工资。 3、建议先协商结算并保留考勤、排班、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11-07 18:24:3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07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您在烧烤店做工、争执后离开能否结算工资一事,提示如下:1.关于工资结算:您实际工作到11月7日,已提供劳动对应的工资,店方原则上应当依法结算,不能以尚未招到接替人员,或您当天争执后离开为由拒发、随意克扣;2.关于离职与损失:您此前口头提出离职且未录音,离职证据相对不足,11月7日直接离开,店方可能按未办手续或旷工处理,也可能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但即便如此,店方仍需就其主张的损失另行举证,不能直接以此抵扣您已经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3.关于证据与处理:建议您保存好考勤、排班表、与店长的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工牌等材料,先与店方协商核算并结清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1-07 19:06:34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1262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能要到工资,店长不能因为你直接走了就合法拒发你全部工资。 你10月18日口头申请离职,虽然没录音,但到11月7日已经过去半个多月,店长一直没安排人顶替,这本身说明他知晓并接受了你的离职意向。你今天发生争执后直接离开,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瑕疵离职,但这不构成用人单位合法扣押你已付出劳动对应工资的理由。
    回复于 2026-11-07 19:51: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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