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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栋楼10户。一层厨房下水道反水了,一层的住户每家都通知询问愿不愿意改造下水管,费用均摊,打电话和微信都说行,改造完成后,6层的住户以,没装修,一时半会住不着,没入住,不出钱,合理吗,

其他山东省-菏泽市2026-11-05 23:23:4518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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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13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不合理。厨房下水主管通常属业主共有部分,维修改造费用应由受益业主按约定或份额分担。六层未装修、未入住,不能当然免除共有部分维护义务;其电话表示同意,也应受约束。 2、但需看改造是否经共同决定、是否仅涉及一层专有部分、费用是否合理。若程序或范围有问题,六层可提异议。 3、建议先固定通知记录、同意截图、施工合同发票和分摊明细,书面催告;再请社区、物业或业委会调解;仍不付,可起诉要求按份额支付。
    回复于 2026-11-05 23:24:36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1187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 6层住户以“没装修、没入住”为由拒绝分摊,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 厨房下水主管道属于整栋楼的共有部分,维护和改造费用应由受益的业主共同分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6层住户虽然暂时没住,但依然是该楼栋共有部分的业主,不能因为自己暂时不使用就免除法定的分摊责任。 而且,你提到打电话和沟通时对方都“说行”了,这在法律上构成了口头同意,对方事后反悔,本身也缺乏诚信。
    回复于 2026-11-05 23:34:0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35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楼栋下水管道改造费用分摊一事,提示如下:1.厨房下水主管道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部分,对共有部分进行维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全体受益业主按照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共同分担。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义务,不能以暂时未入住、未装修为由拒绝承担;2.六层住户在改造前通过电话和已明确表示同意均摊费用,事后以未入住为由反悔,既有违诚实信用,也缺乏法律依据;3.建议保存好当时的通知记录、聊天截图、对方同意分摊的沟通记录、施工合同和费用明细。先与六层住户书面沟通,说明共有部分改造的分摊义务和其事先同意的事实;协商不成,可请求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居中调解;仍不支付的,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其按份额承担相应费用。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1-06 00:13: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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