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执行案件问题: 案号:原审(2016)湘 0203 民初 588 号,执行(2017)湘 0203 执 XX 号,恢复执行(2021)湘 0203 执恢 11 号。 判决我在继承张立志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现在未履行金额为0。法院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把我纳入失信、限高,后面恢复执行也一直保留这个措施。 我对原审判决没有异议,只想申请撤销失信、解除限高,本人01年生17年被执行时未成年。 想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申请撤销被执行、限制高消费,走什么渠道申请
其他湖南省-株洲市2026-11-03 17:46:4818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