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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关于抚养费问题 我老婆是二婚,之前跟她前夫有一个儿子,后面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了,签署的协议是抚养权归男方,不需要女方承担抚养费以及任何费用,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也全部由男方承担。现在她前夫知道她要跟我结婚了,反过来要找她每个月承担600元抚养费,这样合理吗?

婚姻家庭浙江省-湖州市2026-11-01 22:10:0515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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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离婚协议约定女方不付抚养费,一般有效,前夫不能因你再婚就单方要求每月600元。 2.抚养费应以孩子名义主张,且需证明孩子实际需要增加或男方抚养能力明显变化,否则法院难支持。 3.建议保留离婚协议和沟通记录,明确拒绝无理要求;对方起诉就应诉,说明协议及无重大变化。若孩子确有医疗教育等大额支出,可协商适当分担。
    回复于 2026-11-01 22:13:35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4人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的要求不支持的,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不支持的。
    回复于 2026-11-01 22:16:3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00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再婚后前夫索要抚养费一事,提示如下:1.离婚协议已约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该约定一般有效,前夫不能因女方再婚就单方要求每月支付600元;2.变更抚养费原则上应以子女名义,且需证明子女实际需要增加或直接抚养方抚养能力明显变化等法定情形,否则法院一般难以支持;3.建议保留离婚协议和沟通记录,明确拒绝无理要求,前夫若起诉应积极应诉说明约定及无重大变化;孩子确有医疗教育等大额合理支出的,可协商适当分担。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1-01 22:23:42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758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前夫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之前的协议不能完全免除女方的抚养费义务。 虽然协议白纸黑字写了“不需要女方承担抚养费”,但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前夫现在以孩子名义来主张,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一部分,但每月600元是否合理,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前夫的经济状况。
    回复于 2026-11-01 22:28: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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