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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女50岁,本人在1999年生育过一个孩子,存活一个月死亡,之后再没生过孩子,也没有收养过孩子,我这种情况算失独么

其他山西省-大同市2026-11-01 07:14:0115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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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00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失独家庭认定一事,提示如下:1.失独家庭一般指唯一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2.本人生育的唯一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即死亡,此后未再生育也未收养,从特征上可能符合失独家庭的一般认定条件;3.具体认定及特别扶助标准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政策为准,建议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咨询并申报,准备出生、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1-01 07:19: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按现行计生特殊家庭政策,失独通常指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未再生育或收养。您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已死亡,之后未再生育、未收养,原则上符合认定条件,最终由户籍地卫健部门审核。 2、您50岁,一般已达女方年满49周岁的扶助年龄。建议向大同户籍地社区或乡镇街道卫健办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3、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死亡证明、婚育证明等;如不受理,可要求书面说明并向上级卫健部门反映。
    回复于 2026-11-01 07:19:40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758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按你描述的情况,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你很可能符合“失独”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认定条件。核心在于:你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该子女已死亡,且你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你目前50岁,也满足了女方年满49周岁的年龄门槛。
    回复于 2026-11-01 07:22: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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