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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不下去了 没有感情了

婚姻家庭四川省-德阳市2026-10-31 15:28:5813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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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80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写进书面协议,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满三十日冷静期后再共同领证。 2、协商不成。可向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明和感情破裂的证据。 3、重点收集分居、争吵、沟通记录等证据。第一次不判离的,过六个月可再起诉。孩子和财产问题建议提前列清单。
    回复于 2026-10-31 15:31: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3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10-31 15:34: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65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先协商,到民政部门办理,但需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需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冲突记录、报警记录等;第一次起诉被判不离后,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
    回复于 2026-10-31 15:44:0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968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感情破裂欲离婚一事,提示如下: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先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达成书面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三十日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2.协商不成的,可向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结婚证、身份材料及感情破裂证据;3.重点收集分居、争吵、沟通记录等证据,第一次未判离的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子女与财产问题建议提前列清单。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31 15:51:23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548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除了离掉还有其他诉求吗?既然已经下定决心,那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过不下去”变成一份能执行的离婚方案。核心就三件事:怎么离、钱怎么分、孩子怎么安排。
    回复于 2026-10-31 15:52:49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21人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诉讼离婚,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10-31 16:18: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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