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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我母亲骑电动车与倒车的机动车发成碰撞,造成右外踝撕裂性骨折和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目前复查情况就是:第五跖骨基底部断端对位对线可,各骨头骨质疏松,走路还是跛。这种情况有必要做伤残和三期鉴定吗?

交通事故湖南省-常德市2026-10-16 08:50:47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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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2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有必要做,外踝撕裂性骨折加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目前仍跛行且骨质疏松,存在评上十级伤残的可能,建议在伤情稳定后(一般受伤满三个月或治疗终结)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作为向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回复于 2026-10-16 08:51: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有必要,但要等伤情稳定。一般骨折后三到六个月,具体听医生和鉴定机构。走路仍跛,说明踝关节或足部功能可能受影响,伤残有鉴定价值;三期可确定误工、护理、营养期限。 2、先继续康复,保留事故认定书、病历、片子、票据、误工和护理证明。与保险公司协商,差距大就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对方更难否认。 3、若恢复良好、跛行消失,可能不构成伤残,但三期仍可主张。自行委托也可,但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建议伤情稳定后尽快去有资质机构咨询。
    回复于 2026-10-16 08:56:22 咨询他
  • 周敏律师
    月帮助1人
    湖北睿范律师事务所
    有劳动能力就坐三期,否则做二期,可能构成伤残就坐伤残,否则不用做。
    回复于 2026-10-16 09:00:2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98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从您母亲复查情况看,第五跖骨骨折后仍走路跛行,可能影响足踝功能,具备伤残鉴定的价值。伤残等级鉴定及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通常需待伤情稳定后进行,骨折类伤情一般需三至六个月,具体以鉴定机构意见为准。建议先继续康复治疗,保存好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影像资料、医疗费票据、误工及护理证明材料,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16 09:07: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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