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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自建房与包工头合同纠纷,无故停工 诉求,要求施工单位按时复工,不复工作出答复,且算清楚层款,质量整改及费用

合同纠纷重庆市2026-10-15 21:10:2318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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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26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与包工头之间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对方无故停工,已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您可以书面通知其限期复工,要求其就停工原因作出答复;逾期不复工或不答复的,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未完成工程款项、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延误损失、另行雇工差价等)。同时就已完工部分要求结算清楚,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要求整改或减价。建议保存合同、付款记录、停工现场照片等证据。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15 21:11: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先发书面催告,限期复工并书面答复,保留送达凭证。 2 复工不能强制,逾期可解除合同,另找施工队,索赔损失。 3 核清已完层数、工程量、已付款和未付款,质量整改费可请第三方核价。 4 保存合同、转账、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 5 可请村镇或住建部门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申请造价或质量鉴定。
    回复于 2026-10-15 21:12: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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