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年8月19日晚23时,在下班回家途中,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中,遭汽车从过道出来时碰撞,因还有一辆小汽车违规停放,且挡住视线。造车我方受伤。交警判责,我方无责,主行驶人7成责任,违规停放方3成责任。 2.当晚23时被救护车拉进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胫前肌腱断裂、右腓深神经损伤、右踝皮肤撕脱伤,住了一周院,出院后保险公司赔一大半医疗费,其余费用都没有算,保险公司说结案的时候一并算。工伤认定,也让公司人申请了。 3.就是现在复查医生不给补假了,但是因为珠宝销售,都是站班,脚踝现在长时间站立,受不了。还没修复好。想知道2点,一就是怎么将自己应得的权益拉满,2.医生不给假了怎么处理,未达到可上班状态
交通事故浙江省-宁波市2026-10-14 13:14:5113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