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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魏某于93年12月30号摆酒席十数桌对外宣布结婚,后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期间共同修建一栋三层半房子,当时因为我与对方均是公职人员,就把土地使用证挂在有农村集体土地四岁左右的儿子名下,后因性格不合分开,当时写有明确财产分割协议两份,其中一份是房子一二层归他三四层归我,还有一份是整个房子都归我两份协议均放于单位保险柜内,后因某案件需要检察院把保险柜东西全部提走。现在手里仅有手写的协议一二楼归他所有,三四楼归我所有。而前天其儿子联合电力部门把电表拆走,声称是拿本房屋的房产证跟户头销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我手里,近二十年至今一直是我在使用出租该栋房子,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房子是不是已经易主

婚姻家庭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6-10-12 19:45:481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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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房子没易主。拆电表销户不等于产权变更,土地证在你手且你出租近二十年,是重要依据。 2、向电力部门书面异议要求恢复用电,并报警或起诉排除妨碍。 3、向检察院申请调取那份全归你的协议复印件,或请法院调查取证。 4、尽快起诉确权,提交手写协议、土地证、出租收据、证人证言。若属1994年前事实婚姻,按共同财产;否则按同居共有。 5、儿子仅登记土地证,未出资不能当然取得房屋。建议找当地律师抓紧办。
    回复于 2026-10-12 19:48: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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