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她用她爸爸的身份证办理了一个营业执照,这个店是我朋友在经营,她招了2个员工,其中一个员工做了5个月,和我朋友拌了几句嘴,当天的班没上完就说不做了,直接回去了。这个员工之后就把我朋友告了,说我朋友没有和她签劳动合同,要我朋友赔她双倍工资(但是有口头协议,第一个月试用期,做满3个月帮员工交保险)现在员工就抓住没签劳动合同举报。她举报的话,是我朋友的爸爸受影响,还是我的朋友受影响。现在员工要求我朋友赔偿她2万元,有什么办法把损失降到最小。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10-11 07:42:0213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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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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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执照登记在爸爸名下,员工仲裁一般先告登记人,爸爸会被牵连;实际经营是你朋友,查实后也可能共同担责。
2. 没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风险较大,口头约定不能免除。做满5个月,通常主张第2至第5个月差额。
3. 降损办法:尽快协商和解,按实发工资算,争取分期或打折;收集工资、考勤、聊天记录,证明她主动离职、你们曾催签。
4. 谈成后签书面结清协议,写明不再追诉,尽快履行,避免仲裁执行和失信影响。
回复于 2026-10-11 07: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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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需要从第2个月开始赔偿双倍工资补偿的。仲裁的对象是营业执照载明的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的。
回复于 2026-10-11 07: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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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他爸受影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
回复于 2026-10-11 08: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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