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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和我小孩他爸爸之前在一起的时候。他向他朋友借了钱。但是我和我小孩他爸爸没有领证的。 现在已经分开了。当时他跟他朋友借钱。他没有告诉我。后面还不上了 我才知道的。现在他朋友发了民事起诉状。被告人是我小孩他爸爸。然后第二个被告人也写上了我的名字,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04 18:48:391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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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4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你没领证,不算夫妻,他的个人借款原则上由他自己还,你不是共同借款人。 2、原告把你列为被告,你要按时应诉,别不理。收到起诉状后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写明你不知情、没签字、没追认,钱也没用于你俩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3、准备证据:无婚姻登记记录、分开居住、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款项没到你账户等。要求法院驳回对你的起诉。 4、若法院判你担责,及时上诉。也可让男方出面说明借款是他个人所用。
    回复于 2026-10-04 18:51:1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63人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借的钱用到了什么地方?
    回复于 2026-10-04 19:21: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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